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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爱"母亲湖" 你我同参与

    信息发布者:yuqi863300798
    2017-04-26 12:13:58   转载

   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:

    如果说信阳是一幅优美的风景画,那么画中的点睛之笔就是南湾湖。南湾湖素有"豫南明珠""中原第一湖"的美称。南湾湖美,美在山水。南湾湖--这一颗璀璨的明珠、不仅是信阳市引以为荣的一张名片,更是我市中心城区近百万人民赖以生存的饮用水源,是我们信阳人的"母亲湖"。水是生命之源、万物之本、发展之基。保护南湾湖,是每一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。

    近年来,为了保护全市人民饮用水的"大水缸"--南湾湖,市委、市人大、市政府、市政协高度重视,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、举措,从而使南湾湖周边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治理,取得了骄人的成绩。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9月25日审议通过了《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》,并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然而,囿于诸多因素影响,仍然有极少数群众不顾禁令,到全市人民的"大水缸"里去游泳。有的仍视规定于不顾,顶风在南湾湖库区经营"地锅饭",在南湾湖上游地区搞养殖。这些无视《条例》的行为,不仅对南湾湖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,而且严重影响了魅力信阳的对外形象。如果让这种现象和行为继续下去,那我们全市人民的"大水缸"就会遭到严重污染和破坏。为了保护我们的"母亲湖",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,为了魅力信阳的发展与繁荣,我们特向全体市民发出以下倡议:

    一、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。为了保护饮用水源,禁止在南湾湖一级保护区里游泳,不向湖中乱扔废弃物,改善村庄人居环境,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水体,保护水源卫生。

    二、自觉维护,相互监督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南湾湖饮用水水源的义务,有权制止和检举污染、破坏南湾湖饮用水水源的行为。因此,每一个人不但要自觉当好"母亲湖"的守护神,还要坚决制止一切污染饮用水的违规违法行为,营造出人人参与、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。

    三、规范经营,遵纪守法。从事养殖业、种植业、旅游业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者,应当自觉遵守《条例》规定,遵守保护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,不经营有悖于《条例》规定的项目。

    四、视《条例》为生命,把《条例》当守则。不参与、不到南湾湖库区一、二级保护区内经营"地锅饭",并积极阻止一切侵害南湾湖饮用水的行为。同时,要教育邻里乡亲,自觉严格遵守《条例》相关规定。

    五、不断完善,时刻保持。从现在起,全体市民要不断提高环保意识,不断增强保护水源的自觉性,在不断完善保护南湾湖饮用水源措施的同时,让每一个人在精神上也要绷紧"关爱母亲湖"这根弦,子子孙孙,永不忘记。

    市民朋友们,我们生活在一个自然条件优越、风光秀美的城市,我们要倍加珍惜大自然的恩赐,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优质水源,切实担负起保护"母亲湖"的责任,是每一位市民的一言一行。因此,我们要从自己做起,从现在做起,从身边的小事做起,遵守法规,爱护环境,保护水源,文明卫生,为我们共同的家园、为我们共同的水源、为信阳的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
    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

    信阳市环保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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